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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政府通报2007年度第二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后,省环保局和省监察厅日前联合下文,决定对本次发现的24件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被督办的24件环境问题涉及济南、淄博、烟台、潍坊、泰安、威海、滨州7市的16家企业、6家污水处理厂及两个河流断面。16家企业主要问题是: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栖霞通力达印染厂、安丘市鲁安药业有限公司、宁阳县山东大地纸业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超标排污;淄博蟠龙山钢铁有限公司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龙口市南山热电厂脱硫设施未执行“三同时”制度;邹平魏桥电厂非法转移危险废物。
6家污水处理厂主要问题是:东平县污水处理厂、安丘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泰安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宁阳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超标;滨州市滨北污水处理厂擅自停运。另外,小清河鸭旺口断面和孝妇河大海眼断面水质超标。
省环保局和省监察厅要求,对这些突出问题,各有关政府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整改方案,实行责任制和问责制。市政府及有关县(市、区)政府都要明确一位领导具体负责,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检查。
对停产整顿、限期治理的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确保达标排放;对超标的河流断面和入河排污口要坚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措施,尽快改善水质,逾期未改善的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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