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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邑县环保局认真学习《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试行)》等“四个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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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邑县环保局.... 作者:裴桂良.... 发布时间: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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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保局出台四个针对主要污染源的监管办法,平邑县环保局迅速行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传达学习,特别强调监察大队、监测站一线的同志们一定要掌握好四个监管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切实作好贯彻执行的准备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迅速调整到位。四个办法实行后,监察、监测任务加重,局领导要求监察、监测人员要积极主动和创造性的展开工作,监察大队和监测站要把工作具体量化责任到人,切实保证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为尽快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从现在开始每周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专业技术知识讲座培训,不断强化同志们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监察、监测人员的工作能力。 三是依据四个监管办法的要求,结合辖区重点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和基本措施更加细化和具体化,确保 “四个办法”从7月1日起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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